辦理情況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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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眾
留言日期:
2022-03-10
主題:
是否可以通過原官方網站信訪渠道申請信訪復查?
內容:
咨詢:通過市級人民政府官網信訪渠道,向縣一級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后,收到了該機關在該信訪渠道網上進行復函,由于對復函事項不服,根據《信訪條例》第34條規定,在限期內通過該官網上信訪渠道,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信訪復查。
該機關回復根據《廣東省信訪事項復查復核辦法》規定(未指明具體哪一條),要求向復查機關提出書面申請,提供相關材料...,這種作法跟《信訪條例》第4條、第6條、第9條、第11條等利民便民的原則相違背,有些地區可以直接通過網上申請辦理證件了。是否可以通過原官方網站信訪渠道申請信訪復查?去年12月疫情防控以來,去聚集場所也增加風險。